環境

環境合規性

Arlo 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優質產品,將社會責任、道德規範與永續發展作為經營理念,以保護環境並確保我們的產品符合所有相關法規、客戶規格與環境法規。這份承諾一直是 ARLO 的驅動力,也是深植於我們價值觀的原則。

標準與指令
歐盟 RoHS

2006 年 7 月,歐盟 (EU) 針對「電氣與電子設備 (EEE)」之「有害物質限用 (RoHS)」的指令 (2002/95/EC) 生效。Arlo 產品均符合 RoHS 規範,並適用特定豁免條款,可應要求提供合規證明。

歐盟 REACH

2007 年 6 月,歐盟 (EU) 針對對化學物質及其安全使用的 REACH(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 (EC 1907/2006) 正式生效。根據 REACH 法規,Arlo 產品屬於「成品」(articles),我們可以應要求向產品收件人提供我們的產品,以及有關 REACH

加州 65 號法案

65 號法案讓加州消費者擁有獲知警告的權利,若產品所含化學物質經加州政府認定可能導致癌症、先天缺陷或其他生殖傷害,且該產品讓消費者的暴露量超過特定層級時,則必須提供警告。若產品需要 65 號法案警告,警告標示可能會出現在產品包裝上或包裝內,又或是出現在您的收據或訂單確認文件上。

您可以按一下底下連結,取得 Arlo Technologies 的 65 號法案合規證明:
Arlo 65 號法案合規證明

如需更多關於 65 號法案的資訊,請造訪「加州 OEHHA 65 號法案計畫」,網址為:http:// www.oehha.ca.gov/prop65.html

中國 RoHS

2016 年 1 月 21 日,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MIIT) 發佈《電氣和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用管理辦法》(又稱為「中國 RoHS 2」)的最終修訂版。新法規於 2016 年 7 月 1 日正式生效。

Arlo 產品是透過產品標籤上的日期代碼或序號,來履行向客戶告知製造日期的要求。至於產品包裝上的製造日期,則是透過產品手冊中隨附的「中國 RoHS 宣傳單」上印製的製造日期 (mm/yyyy) 來履行要求。序號中製造日期代碼的解釋

廢棄電池、包裝和電子及電氣設備之處置

產品、電池或其包裝上若出現「打叉帶輪垃圾桶」符號,表示本產品及其內含的電池不得與您的家庭廢棄物一併丟棄。反之,您有責任將其交給合適的電池與電子及電氣設備回收據點。此獨立的收集和回收機制有助於保護自然資源,並可避免因不當棄置而使電池與電氣及電子設備中可能存在之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潛在負面影響。如需更多電池與電氣及電子廢棄物放置據點的相關資訊,請洽詢您當地的城市/地方行政辦公室、家庭廢棄物處理服務機構、您購買本產品的商店,或距離您最近的 WEEE 回收據點。如需更多關於電池與裝置環境合規性的其他資訊,請透過 environmental.compliance@arlo.com 與我們聯絡。

Arlo 深刻體認到環境保護的重責大任。我們已經且將持續努力在世界各地建立回收系統,以收集並回收客戶使用過的 Arlo 產品。您可以在下方的回收聯絡資訊中找到合適的回收據點。請參閱下列清單以聯絡您所在地區的服務中心,我們的服務中心會協助您處理使用過的 Arlo 產品。

  WEEE 電池 包裝
國家/地區 註冊編號 合規計畫與網站 註冊編號 合規計畫與網站 註冊編號 合規計畫與網站
愛爾蘭 2629 ERP 2629 ERP 不適用 不適用
加拿大 00008587 RPRA 00008587 RPRA 1008346 RecycleBC
美國/加拿大 不適用 不適用 Arlo Call2Recycle 不適用 不適用

 

衝突礦產

Arlo 致力於以道德方式採購我們產品中使用的礦產,並支持《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又稱「多德-弗蘭克法案」)第 1502 條的目標,旨在防止使用直接或間接提供資助,或使剛果民主共和國 (DRC) 及其鄰近國家/地區的武裝團體獲益的衝突礦產。

我們會在供應鏈中做出合理努力,以識別所使用之相關礦產的來源國或礦場,並期望我們的供應商在各自供應鏈中也能做出類似努力。Arlo 會持續與供應鏈密切合作,追溯新開採礦產的來源,以確保進行負責任的採購。

衝突礦產政策